在評價室內空氣質量時,建筑物內氡的濃度是一項重要的指標。經過60多年的研究,特別是近20年對人類生活環境氡的調查及流行病學的研究,高水平氡暴露的危害已得到認定。

我國在“住房內氡濃度控制標準”《GB/T 161461995》中,基本上采用了ICRP第39號出版物的建議值。對已建住房,可考慮采取簡單補救行動來控制氡及其子體照射,使住房內的平衡當量氡濃度年平均值不超過200Bq/m。對新建住房,應在設計和建造時加以控制,使住房內的平衡當量氡濃度年平均值不超過100Bq/m。
這里特別要強調兩點,一是這里用的單位是平衡當量濃度,而不是實測濃度。兩者之間差一個氡及其子體的平衡系數,即平衡當量濃度=平衡系數x實測濃度。平衡系數通常為0.4~0.5.如果把上述平衡當量濃度值換算成實測濃度值,則已有住房室內氡濃度年平均值不能超過400~500Bq/m。
新建住房室內氡濃度年平均值不能超過200~250Bq/m。要強調的老二點是標準中用的是年平均濃度,而不是瞬時濃度,因為居室內氡濃度隨時間變化非常之大,一小時后就可有十幾倍的差別,所以不能用瞬時濃度來估算人體接受的劑量。首先必須要取得氡的年平均濃度,然后把它換算成平衡當量濃度,才能與標準中的行動水平進行比較。